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第401卷-第600卷) 第538卷
大般若經第四會
T07n0220_538 序
西明寺沙門玄則撰
[0763a05] 若夫識之所識曷嘗非識、如之所如未始不如,是故能行與所行兼空,則攝受之理廢;自性與無性不異,則執取之念忘。若忘執而有恃,或存概以墮業,知盛修而不行,乃虛己而制勝,恐野馬之情未戢,故靈鷲之談復敞。或曰:其在名也,每切有行之誡;其於實也,必警無行之怠。塗致或爽,折中奚歸?竊應之曰:一切凡夫,剖名相之符、保癡愛之宅,所以措懷有著、擬議必違。至真反此,動寂斯會。由此言之,行亦不行、不行亦不行,而宛然行矣!宛然不行矣!以假名般若。授假名菩薩,是持幻法與幻人,故無作亦無得。此又晨蜉之語歲、夢蝶之議覺乎?慨斯取之未傾,欣此教之方漸。凡二十九品、一十八卷。即舊《小品》、《道行》。新《道行》、《明度》經。品之為言分也,分有長短,故有大品小品焉。道行即分中之初品,譯者取以別經;明度乃智度之異言,即就總目為號。寔由殘缺未具,故使名題亦差。今大教克圓,鴻規允布,心術之要可復道哉!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五百三十八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第四分妙行品第一第四分帝釋品第二第四分供養窣堵波品第三第四分稱揚功德品第四第四分福門品第五第四分隨喜迴向品第六第四分地獄品第七第四分清淨品第八第四分讚歎品第九第四分總持品第十第四分魔事品第十一第四分現世間品第十二第四分不思議等品第十三第四分譬喻品第十四第四分天讚品第十五第四分真如品第十六第四分不退相品第十七第四分空相品第十八第四分深功德品第十九第四分殑伽天品第二十第四分覺魔事品第二十一第四分善友品第二十二第四分天主品第二十三第四分無雜無異品第二十四第四分迅速品第二十五第四分幻喻品第二十六第四分堅固品第二十七第四分散花品第二十八第四分隨順品第二十九